9月7日 並沒有多少人在這條路上走得遠。你可能認為...都會被神記念。生命之靈的律卻是這樣運作。當我們在神面前,真實的放棄了人所在意的,那就是一個標誌。我們還期待甚麼?你在渴望甚麼?
…,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當我們與神一同往前,當我們為神撇棄一切時,我們期待甚麼?我們的目標是甚麼?就神而言,我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將判斷出,我們是否對地上的某些事仍有抱負。你明白那個重點了嗎?你看,你很可能將你天然的野心掉頭轉向,為了一個屬靈的目標。那是一個同樣的東西仍然在起作用,唯一的區別是方向或範圍而已,你可以在神的工作上就像在世界上一樣的野心勃勃,那是同樣的天然的野心。你渴望——你渴望甚麼?能明白甚麼大事?能擁有甚麼名分地位?能有分甚麼工作?想要有甚麼成就?那些都是出自於你天然的野心。是的,這個野心曾經在世界上,向著這世界,現在同樣的野心轉移到其他事物上了…。
當我們在神面前,真實的放棄了人所在意的,基督徒的工作和基督教事工的所有興盛和成功時,那就是一個我們能與神一同往前的標誌。在基督徒的中間能夠放棄難得一遇的機會和絕佳的優勢,以及唾手可得的獎賞,並說,沒關係,主知道;由祂來給予或保留:我的目標不是那些獎賞:我不會讓這些事情影響我與神同行:野心不會主宰決定我的道路,這是一個信心成長的明確標誌。信心在地上似乎並不意味著一些非常偉大的事情,有一個敞開的大門,等等;但不知何故,你可能會這樣認為,在信心裡有生命,在那裡有屬靈的影響,在那裡有一些很重要的東西,最終它會被神計算在內的,都會被神記念。但是要在神面前蒙神的記念之前,神必需首先和我們的野心發生衝突,所有出自於人的那些建議和影響,都必須被置於死地,並且我們看到生命的路就是一直與神同行,即使這會讓我們付出一切的代價,生命之靈的律是在這樣的原則裡運作的。…
生命的道路要求我們再次來到主面前,說:「主啊,雖然我所有屬地的前景退色黯淡,雖然我所有的野心都落空了,但我要的是你,你是我的志向,我的目標。如果我有你,這些其他的東西就不會那麼重要了。」我相信,只要我們能夠到達那種屬靈狀態——然而我們中間並沒有多少人在這條路上走得這麼遠——我們就會找到生命、喜樂和得著釋放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