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並沒有多少人在這條路上走得遠。你可能認為...都會被神記念。生命之靈的律卻是這樣運作。當我們在神面前,真實的放棄了人所在意的,那就是一個標誌。我們還期待甚麼?你在渴望甚麼?

…,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當我們與神一同往前,當我們為神撇棄一切時,我們期待甚麼?我們的目標是甚麼?就神而言,我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將判斷出,我們是否對地上的某些事仍有抱負。你明白那個重點了嗎?你看,你很可能將你天然的野心掉頭轉向,為了一個屬靈的目標。那是一個同樣的東西仍然在起作用,唯一的區別是方向或範圍而已,你可以在神的工作上就像在世界上一樣的野心勃勃,那是同樣的天然的野心。你渴望——你渴望甚麼?能明白甚麼大事?能擁有甚麼名分地位?能有分甚麼工作?想要有甚麼成就?那些都是出自於你天然的野心。是的,這個野心曾經在世界上,向著這世界,現在同樣的野心轉移到其他事物上了…。

        當我們在神面前,真實的放棄了人所在意的,基督徒的工作和基督教事工的所有興盛和成功時,那就是一個我們能與神一同往前的標誌。在基督徒的中間能夠放棄難得一遇的機會和絕佳的優勢,以及唾手可得的獎賞,並說,沒關係,主知道;由祂來給予或保留:我的目標不是那些獎賞:我不會讓這些事情影響我與神同行:野心不會主宰決定我的道路,這是一個信心成長的明確標誌。信心在地上似乎並不意味著一些非常偉大的事情,有一個敞開的大門,等等;但不知何故,你可能會這樣認為,在信心裡有生命,在那裡有屬靈的影響,在那裡有一些很重要的東西,最終它會被神計算在內的,都會被神記念。但是要在神面前蒙神的記念之前,神必需首先和我們的野心發生衝突,所有出自於人的那些建議和影響,都必須被置於死地,並且我們看到生命的路就是一直與神同行,即使這會讓我們付出一切的代價,生命之靈的律是在這樣的原則裡運作的。…

生命的道路要求我們再次來到主面前,說:「主啊,雖然我所有屬地的前景退色黯淡,雖然我所有的野心都落空了,但我要的是你,你是我的志向,我的目標。如果我有你,這些其他的東西就不會那麼重要了。」我相信,只要我們能夠到達那種屬靈狀態——然而我們中間並沒有多少人在這條路上走得這麼遠——我們就會找到生命、喜樂和得著釋放的秘訣。 

By T. Austin-Sparks, from The Law of the Spirit of Life in Christ Jesus - Chapter 4 (在基督耶穌裡生命之靈的律 - 亞伯拉罕與生命之律, 19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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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你所涉及的事情遠不止這些。當神重看祂的生命見證時。仇敵也非常的在意。有一種細緻、敏感的一體性。當我們也被捲入那個爭戰中,這樣的經歷不是一個偶發獨立的事件。

7月17日 啟示,這是一種任何事物都不能從我們奪去的經歷。不是對真理的欣賞。不是"我聽說過或讀過",而是"我知道"的能力。力量來自於認識。忍耐來自於“我知道”。你會看到所發生的事。

5月7日 只要 "祂在","永遠" 就住在每一個時刻裡。只要擘開餅,你就已經從播種到收穫了。你是否在等待事情會好轉?永遠不要屈服於那些不可避免的環境,永遠不要從人的角度來看事情。

5月13日 那許多被視為支持基督徒生活的憑藉,當它們消失、破碎時;當祂從他們身邊被帶走之後;當感官知覺的生活停止了,外在的秩序就結束了。他們就一無所有;還剩下甚麼?

4月10日 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見解,但這是真的。祂獨自在酒醡中被踩踏,從破碎中產生了你所擁有的生命。如果所傳遞的是祂的生命,那必定是來自苦難的經歷。或你只是一個編號?

7月25日 是甚麼原因讓一個地方成為神的家?是甚麼原因讓它變得神聖?我們已經成為一些事物的巨大積累,這些巨大的積累在一開始的時候並不存在。曠野的帳幕現在​​在哪裡?祂在這裡與人相會?

3月10日 誰來決定我可否有屬靈的糧食?不是因為我所在的地方,或我的情況和環境。是祂自己。祂的 "所是" 和我們之間的關聯乃是當 "你相信" 的時候。怎麼可能呢?"信我的人"。

8月7日 無論我們在什麼情形,總還會有下一步要走。主隱藏了其他的事情並說:現在,這是你的下一步。如果主一次向我們顯示所要經歷的一切,那將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8月15日 "快樂"取決於事情的"發生(hap)";但"喜樂"卻存在於無論"發生"任何的事情。這不是一件廉價的事。這是一件涵蓋宇宙的事,我們乃是"蒙召進入"這一個人裡面。在那個交通裡。

7月26日 如果神曾經想要在基督裡向我們啟示祂的心意和祂的思想。如果祂的到來是帶著神豐滿的心意。那麼祂的到來也是帶著神豐滿的資源供備。如果神沒有為我們提供一切的供備,好使我們實現那個標準,那麼,在末日,神也絕不能審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