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 聖靈工作的結果,要把我們放進我們所屬的類別裡;這是我們無法逃避的。火總是能顯出事物的真相。它會在它能吞噬的事物和它沒有能力吞噬的事物之間做出一種區分。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路十二49)0303

        火總是能顯出事物的真相。當它蔓延、侵襲和突然來臨時,它會在它能吞噬的事物和它沒有能力吞噬的事物之間做出一種區分。它藉著發現、劃分、決定把它們分類。請看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節上下文,【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祂繼續說:【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區分,將事物歸入它們所屬的類別。 

        一類是可以繼續下去,存留和持久的,因為那是屬神的。另一類將被火吞噬,直接消失不再存留。保羅說:【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火是我們無法逃避的,它會準確無誤的鑒別。這一直是聖靈工作的結果,要把我們放進我們所屬的類別裡。這一直是一種分類的工作:你是支持,還是反對?你是站在主這邊,還是不站在主這邊?你是跟主走,還是不跟主走?聖靈無時無刻不順著這個方向努力,要找到我們,把我們分類;所以當聖靈作工後,我們就有了明確的區別。區分已經來臨,而且是我們無法避免的。 

By T. Austin-Sparks, from The Cross and Way of Life - Chapter 1 (十字架與生活 - Ch1得釋放的路, 1954)
www.austin-sparks.net/english/books/00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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