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我們不相信別人也可能被神引導。我們把那東西變成我們的。個人強烈的思想和意志,嫉妒 - 懷疑,很快就會摧毀靈中的交通和自發性的交流。難道只有我們知道神的旨意?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約五30)0119
神的兒女必須學習最困難的功課之一,就是如何放手讓神來做。即使在神的旨意中,在一件正確的事情上,亞伯拉罕也必須藉著以撒學這樣的功課。無論是神所應許的,還是我們已經擁有的,我們個人都不應該執著於神所賜之物,反而要在信心中有安息,並無所懼怕的持定神自己。我們若是從神那裡得到了一樣東西,我們可以放心,因為如果神沒有為了一個更大的目的,祂所賜給的東西,祂不會從我們身上拿走;從另一面來說,也沒有人能從我們這裡,拿走神定意要給我們的東西。然而,在和神聖的恩賜或目的的關係上,我們自己的意志會產生許多的危險。
首先,我們是把那東西變成我們的,而不是為了神把它持守在主裡面;你這樣做,會在你身上造成急遽的動亂。接下來,嫉妒很快就會露出醜陋的面目,嫉妒與它的孿生兄弟——懷疑——很快就會摧毀靈中的交通和自發性的交流。嫉妒豈不就是那個顯而易見的因素,它響亮地宣告自己的所有權,和個人的利益嗎?然而,如果我們意識到我們是多麼的享有特權,即使我們在神的事務中只佔微小的一部分,並且我們意識到全是祂的恩典,即使我們只能遠遠地與祂有關聯,我們都應當非常感激。更進一步,當我們把所領受的、主所應許的,或相信是神為著我們的,都只簡單地在安息中向著神來持守,我們就使神有機會拯救我們,使我們免於在這件事上犯錯。
對於一個神的兒女來說,有一件事並不奇怪,就是原先他們深信那是神給他們的旨意或道路,後來發現並不是那樣,而且神要求他們必須降服;然而,如果說有任何個人意志成分牽扯在其中,那麼這種經歷已經被證明了是悲慘的,這種經歷會留下苦毒和不信任的結果。我們要再一次指出,在與神有關的事情上,我們個人強烈的思想和意志,也常常會使我們成為我們自己的律法;也就是說,我們進入了一種心態,這種心態意味著,只有我們知道神在這件事上的旨意。我們不相信在這件事上,別人也可能被神引導帶領;因此,那團體性的引導——在神的家裡是非常必要並且不可缺少的——就被摧毀或癱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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