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這不是一個標準要你去遵守。而是一個人,是一個你要與祂一同生活共處的人。不是要努力去達到的,而是在基督裡已經完成的。這兩種生活之間有巨大的差異。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
就著基督是神的能力來說,屬靈的能力是一個最重要的課題。很多的基督徒發現自己陷入了一種持續的掙扎和努力中,想要達到他們所認為的神的標準。對他們來說,基督教是一種由各種規章制度組成的生活方式。他們知道甚麼是應該的,甚麼是不應該的,因此他們就掙扎努力想要達到這種生活標準。他們的良心在這種不斷的努力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因此他們對許多東西都感到害怕,無法經歷那應許的喜樂。對他們來說,生活已經成為一項艱巨的工作,充滿了許多失望和許多失敗。
有時他們可能也有一種成就感和成功感,帶來很多的快樂,但隨著魂中情感的波動,事情好像都崩潰了,並且似乎都出錯了。因此,他們發現基督徒的生活是沉重得難以承擔,他們渴望知道並經歷真正的得勝、真正的拯救和主的喜樂,然而他們卻在不斷地掙扎中經歷那些起起落落。新約中所描繪的基督徒的生活,似乎與他們的實際經歷大不相同,以至於魔鬼總是毫不遲疑地提出他的建議,告訴他們,持續不斷的得勝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們所有的希望不過都是不真實的夢想,撒但想讓神的子民對認識並經歷神的能力感到絕望。但是有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生活是基於能進入那些在基督裡已經完成的,不是要去達到的,而是已經成就的。這不是一個標準要你去遵守,而是一個人,是一個你要與祂一同生活共處的人。我們無法衡量這兩種生活之間那巨大的差異。前者是自我努力和失敗,而後者在於享受基督作實際,而這基督就是神的能力。 基督就是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