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 加略山上得勝的完全意義。這是禱告的立場。這是神所當得的部分,是祂應得的地位。仇敵並不反對你為主做事,牠會鼓勵慫恿你為主做許許多多的事,排擠掉你的禱告。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可一35)1219
我相信我的看法和大多數屬主的人是一致的,對信徒來講,那最困難的事——若不是最困難,也是最困難的事其中之一——就是信徒們能夠開始禱告並且為了禱告將自己奉獻給主。當我們認真打算來禱告,我們會遭遇許多意想不到和從未遇見的困難,這些困難就像伏兵一樣突然出現攻擊我們。任何的事都有可能發生,為了是攔阻我們禱告!…這些伏擊並不是普通的環境,而是仇敵精心設計的陰謀,目的是為了攔阻我們禱告。仇敵不反對你為主做事,若是他能用為主做事排擠掉你的禱告,他會鼓勵慫恿你為主做許許多多的事。他並不在意我們在主的工作裡有多忙碌,他也不在意我們多常傳道,帶領聚會或為主做許多方面的工作。他深知所有為著主的工作,若不是立基於得勝屬靈的禱告,以長遠的眼光來看,是沒有甚麼價值,或是根本沒有價值,終究要衰敗破產。他不在意你為主作工,你可以盡其所能的為主做,然而,你若不禱告,你所能成就的是非常有限。仇敵詭詐的伎倆之一,就是使我們忙碌,被霸佔,使許多為主繁忙的事情和工作不斷地發生,以致於我們麻痺而不禱告,我們若不是整個被仇敵趕盡殺絕,也是被仇敵推擠到一個角落並受限制。主絕對不會接受我們的理由,說:「主啊!我是忙於為你作工來維護你的權益,所以沒時間禱告。」主從來不會喜歡或贊同我們這樣的態度。…
當然,我們知道所有有關職責,義務,並責任的辯論,這些論點有時似乎是意謂著把一些事情放在一邊來禱告,就是忽略了該盡的職責,沒有盡到該盡的義務,沒有負起該負的責任;然而,我們應該把這些事情都帶到主面前來禱告。我們了解,這個原則很難應用,這樣的說法總是有危險性存在,因為總是有些人本來就樂於放棄他們該負的責任,或是不認真負他們該負的責任。他們本來就樂於將家務事交給其他的人,好讓他們自己過一個 "奉獻給主" 的生活。求主護衛這些話!然而,我們必須認識:仇敵必要用我們該負的責任和義務編織出他最好的理由,說服我們的良心,使我們停止禱告。如果我們看見我們的禱告完全被其它的事物排除,或者被限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無法有一個屬靈的超越和得勝,我們就必須向主說:「主啊!當我花時間禱告的時候,我要將我所該負的責任信託在你的手裡,不讓我放棄這禱告的時間,以致於產生不利的後果;求你護衛這段禱告的時間,使我不受仇敵的攻擊,在這禱告裡,我尋求你的榮耀。」
十分之一奉獻的原則也應該被運用在禱告上,將神所當得的部分,祂應得的地位歸給祂;你就會發現,當你給主祂當得的十分之一,你就能更豐富的運用那十分之九,超過你在十分之十裡所能成就的。那個原則是管用的,然而,要禱告就必須爭戰,並且必須在基督裡,藉著基督十字架的得勝,得著一個強而有力,深思熟慮,並堅定不移的立場,在這立場上帶進主耶穌得勝的十字架那完全的影響力和價值,來確保並堅定我們的禱告,並且將仇敵從我們禱告的立場上驅逐出去,好使我們能在這根基上禱告。…我們必須藉著加略山上得勝的完全意義來護衛這禱告的立場。這個爭戰是為使我們能禱告,這個爭戰也是為使我們能持續的禱告。我很耽心我們常常因為情況的緊迫,以為現在不是禱告的時候;或是因為事情既已進展到某個地步,我們便以為沒有必要禱告了。那是仇敵所運用的策略之一。我們必須在主的名裡和祂十字架的得勝裡,來掃蕩這個戰場,好使我們能禱告,如果我們運用十字架,使用十字架,就好像我們應用在其他的範圍裡,十字架是足能確保我們的禱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