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祂為我們死,這是客觀的。我們在祂裡面死了,那是主觀的。有些東西是祂在我們的身上所要找尋和追蹤的。不要只客觀地看待我們所得的地位,而不問:祂想在我們裡面做甚麼?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 (彼前五10)

        神為我們做一些事情的同時,也必須在我們的裡面做一些事情。我們希望有些事繼續為我們效力,天為我們的緣故進行干預,為我們消除困難,為我們開闢一條筆直的道路。天或許已經準備好來介入,主可能已經準備好為我們工作,但對祂來說,這還不足以讓祂介入——而且對我們來說,也不夠美好——若是這一切僅僅是為了介入而介入。屬靈成長和成熟的原則有一個要求,就是祂必須保持客觀和主觀的平衡;也就是說,當主為我們做一些事情的同時,祂也必須在我們的裡面做一些事情,這也是十字架的原則。祂為我們死——這是客觀的;我們在祂裡面死了——那是主觀的。這是屬靈經歷的兩個方面,祂保持這兩方面在我們身上是平衡的。 

        我們必須讓這種平衡做到我們的裡面,被拯救脫離我們的傾向,這傾向使我們的問題遮蔽模糊了主,我們必須脫離我們這種成癮的習慣:只客觀地看待我們所得的地位,而不問:「在這件事情上,主想教導我們甚麼?在這件事情上,祂想在我們裡面做甚麼?有些東西是祂在我們的身上所要找尋和追蹤的。」在祂為我們做任何事之前,祂在我們裡面要先做一些事。多少次我們發現,當我們與主一同來到一個新的地位時,當主在我們裡面完成祂的工作時,接下來就會有外面的行動。因此,當我們說到主觀的操練,我們的意思乃是,我們必須把這件事(十字架的原則)接受到我們自己的心裡,作為在我們裡面的一種改變。 

By T. Austin-Sparks, from The Problem of the Stone (石頭的問題,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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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你所涉及的事情遠不止這些。當神重看祂的生命見證時。仇敵也非常的在意。有一種細緻、敏感的一體性。當我們也被捲入那個爭戰中,這樣的經歷不是一個偶發獨立的事件。

7月17日 啟示,這是一種任何事物都不能從我們奪去的經歷。不是對真理的欣賞。不是"我聽說過或讀過",而是"我知道"的能力。力量來自於認識。忍耐來自於“我知道”。你會看到所發生的事。

5月7日 只要 "祂在","永遠" 就住在每一個時刻裡。只要擘開餅,你就已經從播種到收穫了。你是否在等待事情會好轉?永遠不要屈服於那些不可避免的環境,永遠不要從人的角度來看事情。

5月13日 那許多被視為支持基督徒生活的憑藉,當它們消失、破碎時;當祂從他們身邊被帶走之後;當感官知覺的生活停止了,外在的秩序就結束了。他們就一無所有;還剩下甚麼?

4月10日 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見解,但這是真的。祂獨自在酒醡中被踩踏,從破碎中產生了你所擁有的生命。如果所傳遞的是祂的生命,那必定是來自苦難的經歷。或你只是一個編號?

7月25日 是甚麼原因讓一個地方成為神的家?是甚麼原因讓它變得神聖?我們已經成為一些事物的巨大積累,這些巨大的積累在一開始的時候並不存在。曠野的帳幕現在​​在哪裡?祂在這裡與人相會?

3月10日 誰來決定我可否有屬靈的糧食?不是因為我所在的地方,或我的情況和環境。是祂自己。祂的 "所是" 和我們之間的關聯乃是當 "你相信" 的時候。怎麼可能呢?"信我的人"。

8月7日 無論我們在什麼情形,總還會有下一步要走。主隱藏了其他的事情並說:現在,這是你的下一步。如果主一次向我們顯示所要經歷的一切,那將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8月15日 "快樂"取決於事情的"發生(hap)";但"喜樂"卻存在於無論"發生"任何的事情。這不是一件廉價的事。這是一件涵蓋宇宙的事,我們乃是"蒙召進入"這一個人裡面。在那個交通裡。

7月26日 如果神曾經想要在基督裡向我們啟示祂的心意和祂的思想。如果祂的到來是帶著神豐滿的心意。那麼祂的到來也是帶著神豐滿的資源供備。如果神沒有為我們提供一切的供備,好使我們實現那個標準,那麼,在末日,神也絕不能審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