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 應許從來不是一件滿足我們個人願望的事。神賜給我們應許的目的何在?祂必須在你的裡面做一些事。是為了基督的豐滿能更大程度的被帶進到我們裡面。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一20)1119

        神賜給我們應許的目的何在?在神的想法裡,不論是對以色列人或對我們,應許從來不是一件滿足我們個人願望的事,…作為神的兒女,我們常常處在我們自己難堪、艱困和受苦的環境裡,在其中事事艱難。在那艱難的期間,我們很容易抓住神的話語的某些部分,並且把它帶到主的面前,宣稱那些話是為著拯救我們的。 

        這樣做,在某些時候可能沒有問題;然而,我們的動機若是完全只是為了自己,我們就必要看見那個應許是不會成就的,而且有很多人已經發現那樣的禱告是不管用。在某些情況裡,因為一些的困難,試誘,苦難,和一些災禍,你來到神的面前,取用祂的話並且為著你的環境求告祂,懇求祂改變你的景況,求祂拯救,帶你經過或是挪去你的難處;然而你卻發現你遇見了一堵石牆,你把你自己撞得支離破碎。你來到一種靜止停頓的狀態,你無法再前進了。天似乎是向你關閉了,沒有路可通行,沒有任何答案,沒有可聽的耳朵;在你心的深處,你關切你所遭遇的試誘,同時,你也懷疑神的應許,你質疑神的信實,你對祂話語的真實性產生疑問。然而,最終神必要向你表明,祂必須在你的裡面做一些事。 

        你正在謀求達成你所認為是必須且非常重要的一些目標;然而,在那其中卻隱藏著你個人的利益,個人的興趣——這或許是無意的;但是在神的眼中卻是非常實際存在的——這就使你無法接受神所量給你的環境。最後,你會清楚地看見,你的尋求主並不完全是因為神的利益,而這利益乃是與這環境息息相關的;然而你的尋求主,在實質上,乃是因為主若不這樣做就會影響你自己的利益。神必須在你的經歷裡,給你一個危機,在那裡你要在神的旨意裡,完全樂意的接受神的試驗,照著主所盼望的接受它;這樣,你就會完全同意且說:「好吧!主啊!若這是你為著我的旨意,我願意完整且充分的接受;我所求的乃是認識這就是你的旨意,若這是你的旨意,我就從我的心裡全然的接受它。…」在這樣的經歷裡,我們就認識神的應許並不是神為了我們個人的利益所賜給我們的某些事物,神的旨意乃是全面並絕對的為了基督的榮耀,是為了將基督的豐滿能更大程度的被帶進我們的裡面。這樣,藉著這一個苦難,我們就再一次的經歷【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By T. Austin-Sparks, from Partnership with Christ - Chapter 1 (與基督同夥 - Ch1對象 1936-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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