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神聖生命見證的器皿,是你成了一個囚徒,是因神的主權。是被主俘虜。不是去擁護某些被支持的解經。不是接受一個你明白的真理或層層疊加的教訓。
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一8)0602
那要代表最豐滿和最接近神最終目的的見證,就必須剔除許多好的、必要的和那些屬於神的初步的東西,並且必須完全為著神終極的目的。被主俘虜不是接受一個你明白的真理或層層疊加的教訓;被主俘虜是藉著我們的經歷而有啟示,並且以所得的啟示來解釋我們的經歷,是讓神工作到我們全人的每一個部分裡面;不是去擁護某些被支持的解經,而是成為神聖生命的器皿,這器皿的本身就是這樣。這不是一個你希望成為甚麼,或你不希望成為甚麼的問題,而是你不可能成為其他的,你是一個囚徒,是因神的主權而成的。
這一點既適用於保羅,也適用於那些被帶入與他有接觸的人。對使徒來說,在他被囚禁的過程中,對神的主權命令的調適,致使他越來越多的被照明,從而導致屬靈的釋放。沒有人能否認在那被稱為 "獄中書信" 裡,保羅藉著服事所帶給人那驚人的豐富。如果他是焦躁不安、自尊心受傷、叛逆或苦毒,他就不可能有敞開的天,一個與主爭論的靈就會關閉並閂上通往更全面的神聖啟示和純淨的大門。當一切都按照神的心意被接受時,"屬天的範圍" 就成了他行走的永遠寬闊之地,地上的束縛就讓位給屬天的自由。每一個被分別出來,與神更高利益有關,作神見證的器皿,都必須如此。
By T. Austin-Sparks, from Captivity In The Lord (在主裏被囚的, 1930)